来源: 最后更新:22-06-28 04:46:29
一、资金来源
民生教育集团连续捐赠5年(2021-2025年),设立“民生育才资助项目”,资金拨付到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资助对象
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黔江籍脱贫易返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本专科大学生。
脱贫易返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为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纳入信息系统检测的贫困学生。
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
资助年限,为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规定的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受助学生休学、退学、开除不享受学费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
三、资助标准
学生实际学费标准每年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
四、申报审核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于每年9月1日至30日内通过“重庆市教育财务一体化平台——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提交资料(与原建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申请网站、申请方法一致)。在市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首次申请需要提交高校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缴费佐证材料及身份证等系统要求提交的相关照片或扫描件;第二年申请只需提交在校就读佐证材料、学费标准佐证材料。
区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在校情况、学费标准情况等,市内高校协助区学生服务中心审核在校就读状况、学费标准等。
每年10月20日前区学生服务中心审核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初提交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重庆市教育财务一体化平台——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接银行支付系统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学费资助资金按学年一次性发放。
五、资助监督
本项目资金属于社会捐赠专项资助项目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对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说明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https://xs.cqxszz.org.cn/)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按要求规范上传身份证、学费标准等相关材料。享受其他部门学费资助的不重复资助。咨询电话:7923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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