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认定的问题(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认定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9 05:57:12

导读:(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本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行为犯。但《献血法》第18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本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行为犯。但《献血法》第18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采集血液的;

(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3)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那么,如何理解两种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对于区分罪与非罪至关重要。

(二)本罪与强迫卖血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体上都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人才能构成;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行为的性质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客体上都直接侵犯了国家对献血工作的管理制度。但它们又有明显的不同:

(1)客体不完全相同。非法组织卖血罪没有侵犯卖血者的人身权利,而强迫卖血罪则侵犯了卖血者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组织卖血罪中的被组织者是自愿卖血的,而强迫卖血罪中的卖血者则是被迫的;本罪表现为组织行为,而后者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的行为。

(三)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血液方面的危害公共卫生罪,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客观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相似之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客体也基本相同,但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对象只能是血液,不包括血液制品;后者的对象不仅包括血液,还包括血液制品。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将血液作为商品加以出卖而破坏无偿献血制度,后罪表现为没有采供血液资格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而非法进行采供或制作、供应而破坏采供血以及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3)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犯罪。

(4)本罪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组织犯,后者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实行犯。

标签: 卖血  组织  行政部门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96019.html

  • 12023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内蒙古2022年二建报名时间

    2023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内蒙古2022年二建报名时间

  • 2上海今明天高温连击 周五前后梅雨返场

    上海今明天高温连击 周五前后梅雨返场

  • 3今天青岛有强对流天气 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前半夜

    今天青岛有强对流天气 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前半夜

  • 4重庆今天白天部分地区率先迎来降雨 夜间大部地区步入强降雨时段

    重庆今天白天部分地区率先迎来降雨 夜间大部地区步入强降雨时段

  • 5天津今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中心城区将出现雷阵雨天气

    天津今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中心城区将出现雷阵雨天气

  • 6今明湖南大部晴好部分有阵雨雷雨 长沙最高气温36℃

    今明湖南大部晴好部分有阵雨雷雨 长沙最高气温36℃

  • 7今夜间到明白天沈阳迎强降水天气 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今夜间到明白天沈阳迎强降水天气 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 8广州今明两天多云间晴 提防午后雷雨

    广州今明两天多云间晴 提防午后雷雨

  • 9今天郑州有阵雨雷阵雨 局部雷暴大风

    今天郑州有阵雨雷阵雨 局部雷暴大风

  • 10暑期研学游又火了人均约6000元 研学游是什么意思

    暑期研学游又火了人均约6000元 研学游是什么意思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