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国家赔偿财产权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7 02:11:11

导读:国家赔偿范围的规定如下:《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国家赔偿范围的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标签: 国家赔偿  人身权  行政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44257.html

  • 1怎么治疗尖锐湿疣 女性早期湿锐尖怎么治疗

    怎么治疗尖锐湿疣 女性早期湿锐尖怎么治疗

  • 2亲人去世怎么安慰(朋友失去亲人怎么安慰)

    亲人去世怎么安慰(朋友失去亲人怎么安慰)

  • 3毛孔粗有黑头怎么办(毛孔粗大有黑头怎么办)

    毛孔粗有黑头怎么办(毛孔粗大有黑头怎么办)

  • 4怎么合并磁盘 怎么合并磁盘的分区

    怎么合并磁盘 怎么合并磁盘的分区

  • 5长城哈弗h6怎么样(哈弗h6第三代怎么样)

    长城哈弗h6怎么样(哈弗h6第三代怎么样)

  • 6评论怎么写(艺术评论怎么写)

    评论怎么写(艺术评论怎么写)

  • 7吉姆尼怎么样(2023款吉姆尼)

    吉姆尼怎么样(2023款吉姆尼)

  • 8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

    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

  • 9苏泊尔电磁炉怎么样(德昕电磁炉怎么样)

    苏泊尔电磁炉怎么样(德昕电磁炉怎么样)

  • 10太胖了怎么办(手术吸脂40斤要多少钱)

    太胖了怎么办(手术吸脂40斤要多少钱)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