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3-14 10:07:3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腰凳对宝宝的危害 竟然有可能导致宝宝O型腿现在是一个讲究便利的年代,不管是我们生活起居还是吃穿住行都是非
《新闻联播》披露,李强总理首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了几个信号 上海明天升温达到鼎盛最高温重回25℃ 17日前后有一场春雨 重庆明夜新一轮降雨要来 最高气温将降至22℃ 黑龙江今部分地区有大雪 哈尔滨有雨夹雪出行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