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户籍通常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死亡,一个是外迁,但是公安局在注销户口时有严格手续,必须有相关单位提供证明才可注销户籍,比如人死亡后有殡仪馆的死亡证明、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这个人死亡了。如果外迁也是一样,比如从一个城市迁到另外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给这个城市发一个准迁证,准迁证进入到档案当中,要凭有效的证件把户口注销掉,这是一种情况。
公安局无故注销户籍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在管理上有疏忽。还有工作上的疏漏,比如现在有的户口都是联网登记户口资料,在登记的时候,漏登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属于漏登拿你原来户口的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补证,所以应能找出哪出差错了,把差错找回来,拿着原来的户口本登记信息到派出所查阅一下,然后恢复户口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标签: 户籍 户口 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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