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3-08 09:03:5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安以轩老公否认是黑社会,法庭上哽咽:孩子问妈妈“爸爸去哪了”,90岁父亲躲起来流泪最新!安以轩老公否认是黑社会,法庭上哽咽:孩子问妈妈“爸爸去哪了”
北溪爆炸调查越来越魔幻:英媒爆料黑手竟是家乌克兰私人企业…… 2023济南暑假放假时间(2021年济南暑假放假通知) 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穿梭巴夜间票要贵一些吗? 2023济南龙门山景区植树节活动(济南龙门山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