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8-06 09:22:47
关于松山湖人才公馆定向配售方案的公告(松山湖人才公馆9号楼)
根据《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现推售松山湖人才公馆项目9号楼住房,现将申购配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山湖人才公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松山湖中部片区,新城路与玉兰路交汇处西南侧,是由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园区首个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主要面向高端人才打造集科教融合、人才交流、国际合作于一体的高层次人才社区。房屋建筑面积限定在71-80㎡,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三房两厅两卫,全屋智能化精装交付。本次配售房源位于9号楼,均为约80㎡三房两卫户型,共186套住房。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份额比例
(一)产权份额比例
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50%。其中,代持产权份额由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代持管理。
(二)单套销售价格
项目宗地为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有关建设及销售等要求,按照《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执行。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时,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持有。单套销售价格详见附件2。
三、申购对象
(一)申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二)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三)与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当前工作单位(销售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当前工作单位及此前工作单位均符合本项条件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可累计计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或单项冠军企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企业、“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等市委市政府明确扶持或奖励的企业。二是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以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公开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为准),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东莞市级或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配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三限房买卖合同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由有关部门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优惠)。
四、申购配售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1日)
(二)网络申购(2024年8月2日-8月7日)
申购人可在2024年8月2日至8月7日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如下图: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三)摇号排序(2024年8月8日)
网络申购截止后,对成功登记的申购人进行公证摇号(抽签)确定选房次序。
摇号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3:30
摇号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马路7号公证大楼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
(四)摇号结果公示(2024年8月8日-8月14日)
摇号结果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审核(2024年8月9日-8月15日)
根据选房次序按照项目房源数1:2倍数初选出入围申购人及后备申购人,根据摇号结果公示入围申购人应在8月9日至8月14日在申购系统上传材料电子版并向松山湖人才公馆接待中心提供纸质材料。在此期间,后备申购人自愿在申购系统上传材料电子版并向松山湖人才公馆接待中心提供纸质材料。若有入围申购人退出或不符合条件,后备申购人依次递补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上传资料,并提交纸质资料至松山湖人才公馆接待中心,以供报送审核。如因申购人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递补通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其放弃递补。审核结果在8月15日发布,如有异议可在8月16日17:00前进行电话咨询:0769-38880868。
(六)按序选房(2024年8月18日)
选房测试:2024年8月17日
一次公测:上午10:00公测;
二次公测:下午16:00公测。
正式选房:2024年8月18日10:00正式选房;
签到:上午9:00进入系统,进行签到;
等候区:签到成功后进入等候区,收藏意向房号;
选房区:将依次按选房顺序进行分组选房,每5个顺序号为一轮,每轮60秒选房时间。同批选房人相互无优先权,采取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
(七)购房确认(2024年8月18日-2024年8月25日)
成功选房的申购人前往指定地点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房款,逾期视为放弃。
因申购人放弃选房或放弃购房确认,导致本轮选房购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开发商建设单位(代持机构),按摇号选房顺序进行选房递补,直至无剩余房源或无剩余申购人为止。
五、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本批三限房销售方式为预售,具体交付使用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
六、供后管理规定
(一)住房使用。承购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按照整套三限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享受相应权利。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
(二)产权转让。承购人持有的三限房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详见《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和《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
(三)产权抵押。除购买该三限房个人产权份额及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申请购房贷款抵押登记外,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三限房设立抵押权及居住权。
(四)完全产权获得。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后,即成为市场化商品住房。
(五)退出机制。承购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在莞购买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农房)、报建宅基地自建房前,需退出三限房或取得完全产权。
七、咨询电话
0769-38880868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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